IELTS英語能力測驗考試資訊站
IELTS測驗評分方式及考試組別選擇【1】 成績之計分方式: IELTS測驗分為Listening、Reading、Writing、Speaking 四大項目。各項目皆會獨立計分,最後再以四個分數合計,除以四,而得一 平均分數,所以在成績單上會列印四項目之個別分數以及平均分數,告知學在各方面之英語能力。 【2】 考試組別分類: Reading與Writing測驗部份採取分組方式,一共分為Academic Modules及General Training兩組。Listening及Speaking兩項目則不分組。 Academic Modules:
適用於欲申請正式課程,如研究所、大學、專科或學校有要求此組別者。 IELTS階段評分成績
英國文化協會已為特定型態課程訂定IELTS階段評分成績接受度概要,將課程歸為以下四種型態: 接受能力程度通常是:
A類組包括如英國文學、法律等學位課程。 B類組包括多數其他學位課程,但事實上,學生在這些課被接受的成績往往是IELTS 6分 。 欲進入高等國家文憑課程,雖然D類組的成績通常亦可接受,但考生應考C類組。 先修/基礎課程通常歸在D類組,有些甚至可允許有IELTS 4.5分的學生入學。先修/基礎課程通常包含大量的英語課程。 欲進入私立中學者學校通常會要求學生具備相當於IELTS 5分的英語程度。許多中學可提供英語輔導。請注意:各校有絕對的權力要求他們認為適合其課程的成績,完全不受英國文化協會概要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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